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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交发〔2022〕23号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疫情社会面管控应急处置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防控工作,提高社会面管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翼城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定。本《方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管控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有效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确保社会面管控工作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施策、精准阻击。
四、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国华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原 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程建江 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王永信 二级主任科员
和培华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森龙 副科级干部
闫林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吕彩霞 副科级干部、交战办负责人
刘 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疫情协调会议,研判全县交通运输疫情形势,统筹协调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组织交通运输各部门实施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和协调处置行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管控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领导组下设3个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导协调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原 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保忠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李志勇 综合管理股负责人
成 员:政策法规股、综合管理股工作人员
职 责:按照翼城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及时发布各项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形势研判会议;负责与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起草综合性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有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保持与各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做好防疫物资、设备、应急车辆和饮食医药的保障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二)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王森龙 副科级干部
副 组 长:续联义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负责人
郭晓利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货运负责人
成 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室、站、队负责人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况下,一是在翼城汽车站和翼城县城际公交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采取部门和企业联防联控的形式,从严落实道路运输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两个交通场站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通风、旅客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登记及“两码”查验、场所码登记、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二是督促各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疫措施宣传,引导旅客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两码查验、场所码登记、个人信息登记等工作。督促全县客运车辆(班线客车、公交、出租)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要求严格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特别是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明确要求全县所有在营运出租车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周边具有隐患的县市区,出租车营运必须落实先扫码查码后上车的措施,强化对出租车司机的健康监测。三是实行零担货运企业、快递总仓、邮政快递企业巡查制度,会同唐兴镇、邮政公司做好全县物流、邮政、快递、总仓等场所执法检查、环境消杀、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对进出场货物严格进行消杀、登记,做到可溯源、可追查,严禁接受、派送境外、中高风险区、重点关注地区货物。督促企业对司乘人员严格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总调室报告,配合做好各项管控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五是督促所有监管的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企业指定专人对企业员工进行岗前测温,对体温异常人员拒绝上岗;对外来入企人员采取测温、扫“场所码”等措施,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向县总调室报告,并配合处置。督促所有企业每天必须指定专人对作业场所进行消杀,并填写消杀记录。六是抽调专门队伍,成立疫情防控流动检查组,对道路运输领域的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车、网约车等车辆进行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消毒、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等行为。在静默管理状态下,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关停汽车客运站、城际公交站等重点场所;停运所有进出翼城的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和省际、省内旅游包车;暂停县内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营运,并按照指令要求采取各项管控措施。
(三)工程建设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和培华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 组 长:闫 峰 工程股负责人
孙 力 养护股负责人
成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办、股室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况下,督促指导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严禁雇佣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境外来翼人员,对施工企业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控,同时向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在静默管理状态下,立即停止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并按照指令要求采取各项管控措施。
五、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接到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静默管理通知后:
(一)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人员,传达上级关于有关指示精神、下达静默管理的指令并安排部署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由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组第一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静默管理的指示精神下发通告指令,关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地、汽车客运站、城际公交站等重点场所,停运所有进出翼城的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和省际、省内旅游包车,暂停县内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营运。
(三)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督促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停业、停运措施。
(四)工程建设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督促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停工措施。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 按照县新型冠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处置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人员保障 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和处置能力。
(二)应急装备保障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应急装备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八、附则
本方案由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方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翼城县交通运输局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管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工作组通讯录》
2.《翼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静默管理的通告 》模板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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